组织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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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科协设主席一名、秘书长一名,科协主席由分管科研工作的校领导兼任、秘书长由科研处长兼任、副秘书长由学校心理卫生协会负责人担任。科协具体办公地点设科研处,日常工作由科研处负责。
主 席:刘柏炎
秘书长:范珍明
副秘书长:罗湘莲
工作职责:
㈠ 开展学术交流,普及科学知识,推广先进技术,捍卫科学尊严,提高国民科 学文化素质。
㈡ 开展科学论证和咨询服务,提出政策建议,组织科技工作者参加技术竞赛,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业务指导。
㈢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科技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和科技教育、培训。
㈣ 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为地方政府制订科学技术政策、法规提供咨询等工作。
㈤ 协调学校专门学会之间、学会与科协之间的关系,编辑出版科普和学术刊物。㈥沟通科技工作者与党政领导的联系,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建议与要求,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,宣传表彰优秀科技工作者,向有关部门推荐人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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